Q: 您好,
目前家裡房子的所有權為3姐妹所有,土地所有權則為母親。想請教要採取哪一種方式最「節稅」(過戶或贈與)?
※房子跟土地都將給老三,但土地被老大做為抵押不動產貸款。
所以1. 房子要如何轉給老三才最節稅呢?
2.土地在做為抵押不動產貸款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轉給老三,而不受老大的貸款影響?
謝謝~
A:
[quote:67f7df74a2="江小姐"]您好,
目前家裡房子的所有權為3姐妹所有,土地所有權則為母親。想請教要採取哪一種方式最「節稅」(過戶或贈與)?
※房子跟土地都將給老三,但土地被老大做為抵押不動產貸款。
所以1. 房子要如何轉給老三才最節稅呢?
2.土地在做為抵押不動產貸款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轉給老三,而不受老大的貸款影響?
謝謝~[/quote:67f7df74a2]
一、土地過戶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計算);房屋過戶需繳納契稅,及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所得)。若用贈與的方式另需繳納贈與稅,但贈與人每人每年有新臺幣220萬元之免稅額度,也許分年贈與即可免除贈與稅之稅賦。
二、土地上設定抵押權並不會妨害原所有人將土地移轉給他人,但該筆抵押權之設定也不會因此而消失,日後若原所有權人(即債務人)無力償還該筆債務,該筆土地仍有可能會被債權人拍賣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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