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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換貨問題~非瑕疵


藍 發問於 2012-02-03 | 桃園 | 服務業

Q: 您好,之前有題問過,但都等不到回應~
真的很想請問一下
客人經過當場試穿才買回去的商品,隔沒幾天又回來說size不合
遇到這種情況,實體店家是"應該"要換貨的嗎??
我所謂的"應該"是指,有明確的法律條款規定的意思。
因為東西是不會自己變大或變小的,有些客人也很明顯的看得出只是後悔又不喜歡了
究竟這樣情況下,店家不能換貨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的呢??
總是有些很無理要求的客人話說得比誰都大聲,還揚言要去申訴,
但是,商品沒有瑕疵,只是消費著自己後悔而已,

消保法是保護消費者沒錯,但也讓很多人因此覺得花錢就是大爺
只要不合他意,動不動就說申訴甚至口出惡言的也有
雖然和氣生財,但店家總不能每次都自己吃悶虧吧!!!
因為對方大聲不想影響生意給他方便,不就更讓他覺得只要大聲就有用了!!

麻煩請務必回覆~這個問題真的很令人困擾
周圍的朋友開店做生意的也不少,每個人都有這方面的疑問!!
~~謝謝你們~~拜托請一定要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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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排除商業經營的策略及想法;就法律面向而論,實體店面的銷售並非郵購買賣,非屬消保法第十九條所規範,也就是說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商品沒有瑕疵,買售人不得無故解除契約,除非商品有使用上或交易上的瑕疵,買售人得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若無瑕疵,買售不得主張不滿意而主張解除契約返還價金。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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