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你好:
我於之前有借錢給他人,但他於說還款日後一直都不還錢,
雖然知道他上班的地方,但也拿他沒辦法。
我有當時匯款給他的證明,
如此是否可申請查扣薪資1/3來還款呢?
以上請再協助告知了,感謝。
A:
[quote:8df2cff95e="尹瑋"]律師 你好:
我於之前有借錢給他人,但他於說還款日後一直都不還錢,
雖然知道他上班的地方,但也拿他沒辦法。
我有當時匯款給他的證明,
如此是否可申請查扣薪資1/3來還款呢?
以上請再協助告知了,感謝。[/quote:8df2cff95e]
您好:
一、您必須先取得可以執行對方財產的「強制執行名義」,例如民事勝訴判決、支付命令等,才可以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或是薪資債權。
二、如果擔心對方脫產,可以先檢附匯款證明書等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命令,取得法院假扣押命令後,就可以去先行查封對方的財產,等到前述強制執行名義取得後,就可以獲得清償。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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