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本人所投資的公司(我為股東),因先前資金調度向我借40萬元,後公司負責人開4張各10萬元支票(公司票,分4個月)
償還,現在第一張支票已被跳票,我該如何處理,這家股份有限公司岌岌可危,我可向其他董事求償嗎?
先在此謝謝您的專業回覆,不勝感激!
A:
[quote:b8459bc7fe="張先生/小姐"]大律師您好:
本人所投資的公司(我為股東),因先前資金調度向我借40萬元,後公司負責人開4張各10萬元支票(公司票,分4個月)
償還,現在第一張支票已被跳票,我該如何處理,這家股份有限公司岌岌可危,我可向其他董事求償嗎?
先在此謝謝您的專業回覆,不勝感激![/quote:b8459bc7fe]
您好:
為保障債權,最好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該公司財產,再以該支票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訴訟,以取得可以強制執行債務財產的執行名義,以免就算法律上拿到勝訴訟判決等,而沒有財產可以清償。其次,公司董事不用就公司債務負清償責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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