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10幾年前使用親戚的名字並自行簽名刻印開戶,無違法用途,現親戚因細故否認知情,這樣會被判刑嗎?
A:
[quote:a3cf047733="小方"]請問10幾年前使用親戚的名字並自行簽名刻印開戶,無違法用途,現親戚因細故否認知情,這樣會被判刑嗎?[/quote:a3cf047733]
您好:
內容敘述中,您刻親戚私人印章,並拿去開戶,這可能會有刑罰上的問題。
因為您並非只是單純刻製印章而已。
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您的親戚現在否認當初有授權您刻印,如果您無法證明當初有獲得授權,法院可能會認為您有偽造印文事實,可是您當初只用印章就能開戶嗎?沒有親戚提供的證件嗎?開戶時銀行同意您代替親戚來開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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