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若是A君一年前向銀行辦理青創貸款100萬,並請B、C兩人擔任保人,這一年的時間,貸款的還款勉強撐過去了,但是因為業務上的問題,A君以此帳戶開出了10萬的支票向D君調借資金,支票到期後若A君無力支付10萬的票款,那麼請問
1、B、C兩人是否需要負擔什麼責任?
2、D君可否請求B、C兩人負責?
謝謝您的回答
抱歉~~之前誤貼到刑事區了!!
A:
您好,
B.C兩人擔任連帶保證人的範圍只在於青創貸款的部分,至於A君以此帳戶開出了10萬的支票向D君調借資金,與青創貸款無關,應不在保證範圍內,故D君應不得請求B.C兩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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