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若是A君一年前向銀行辦理青創貸款100萬,並請B、C兩人擔任保人
這一年時間貸款的還款勉強撐過去了,但是因為業務上的問題,A君以此帳戶開出了10萬的支票向D君調借資金,支票到期後若A君無力支付10萬的票款,那麼請問B、C兩人是否需要負擔什麼責任?
D君可否請求B、C兩人負責?
謝謝您的回覆
A:
小民你好!
1.保證債務之保證人只就所保證之債務負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並不須就主債務人之其他債務負責.因此B.C兩人只於A君無法清償銀行之青創貸款時才須負責.
2.A君另行開票向D君借款應不在前項青創貸款擔保之範圍.因此B.C無須對該10萬元之票據債務負保證責任.除非B.C有在該支票背面簽名或另在A.D間的借貸契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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