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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疑問


曾OO 發問於 2011-10-26 | 台中 | 服務業

Q: 您好
在下父親在工作上出於熱心和好意 而無意碰觸到一名女子的身體

而那名女子藉故要告我父親性騷擾 也威脅要我父親給她一百萬才作

罷 想請問律師 在對方無憑無據的狀態下 (我父親有說是無意下的觸碰)

這罪名有可能成立嗎 對方在公司也到處散播謠言 說我父親如何對她騷

擾 但一切都是無憑無據 這樣我父親能夠反告她毀謗和恐嚇取財嗎?

以上問題要麻煩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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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7697fe7c1c="曾XX"]您好
在下父親在工作上出於熱心和好意 而無意碰觸到一名女子的身體

而那名女子藉故要告我父親性騷擾 也威脅要我父親給她一百萬才作

罷 想請問律師 在對方無憑無據的狀態下 (我父親有說是無意下的觸碰)

這罪名有可能成立嗎 對方在公司也到處散播謠言 說我父親如何對她騷

擾 但一切都是無憑無據 這樣我父親能夠反告她毀謗和恐嚇取財嗎?

以上問題要麻煩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感激不盡[/quote:7697fe7c1c]

您好: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如果您父親並無從事上述行為,即無性騷擾之構成;如果雙方是誤會,對方的主張,乃是其主觀上在主張權利,尚無違法之情形;如果對方明知無性騷擾事實,即非主權上主張權利,而有涉毀謗等情形。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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