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希望可以在這裡得到答案。
本人日前收到太太聲請到的 暫時保護令 但她卻以保護為由 不讓我帶孩子回家 但保護令裡沒提到孩子
請問 有該令時 本人是不是不能跟孩子有接觸? 或帶孩子回家? 離婚判決前 孩子的監護權是在男方還是女方?
謝謝。
A:
您好,
保護令如果沒有提到孩子,基本上您對於孩子的權利並無影響。於法院判決將小孩子的歸屬歸由某一方之前,您仍有監護權。
不過既然您提到「判決離婚」,則為了將來可能的離婚訴訟,還是使用軟性的態度去面對,以免因為其他的衝突造成對於將來您爭取小孩子的監護權有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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