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手機維修

手機維修


蔡OO 發問於 2011-06-16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我的手機去年約4月購買至某電信公司
今年3月中起~現在(共送件5次)
都是因為同樣的問題 訊號顯示 沒有服務
不斷的送修且更換單機

於上次5月中送修(第4次)
和電信公司的電話客服經理達成協議並承諾(才再願意將經由保固商維修後的手機再拿回來試試看使用)
若再出現此問題
那就代表電信公司委託維修根本就無法實際上解決問題
請客服經理承諾第4次送修回來後再有問題,則不再接受手機更換單機的維修方式
要以直接換新品(全新未拆封過的同款手機)

但很不幸的手機拿回來大約兩個多星期
問題又再出現
於是聯絡客服經理,他請我送直營門市他會與保固商那端反映,
可是在第5次反映給他,他的回答變為保守
說法變成他會以不要再為修的方式要更換全品的方向(向保固商)去溝通
(那就和之前說的都不一樣了,承諾也變成泡沫)

從6/13(一)截至今天,
16(四)晚上快7點又再與他溝通

他反而來說服我,以不同的說法&方式叫我再拿更換的單機回去用用看
不管是保固商,或者是某電信公司,更甚至是手機商
真的覺得消費者不應該去承擔這樣的風險

再加上真的很像人球,他們各說各話
我的權益在哪
承諾了又算甚麼
讓我這一路的感受是
保固商及電信公司完全沒有誠意要解決問題
為了一隻維修單位(保固商)修不好,電信公司承諾了也反悔
整個人都要崩潰了

所以想請問 我要寫存證信函去投訴
該如何下手??
謝謝律師

瀏覽人數:1231

A:  [quote:dbc58ed043="蔡小姐"]律師您好:
我的手機 去年約4月購買至某電信公司
今年3月中起~現在(共送件5次)
都是因為同樣的問題 訊號顯示 沒有服務
不斷的送修且更換單機

於上次5月中送修(第4次)
和電信公司的電話客服經理達成協議並承諾(才再願意將經由保固商維修後的手機再拿回來試試看使用)
若再出現此問題
那就代表電信公司委託作維修根本就無法實際上解決問題
請客服經理承諾第4次送修回來後再有問題,則不再接受手機更換單機的維修方式
要以直接換新品(全新未拆封過的同款手機)

但很不幸的手機拿回來大約兩個多星期
問題又再出現
於是聯絡客服經理,他請我送直營門市他會與保固商那端反映,
可是在第5次反映給他,他的回答變為保守
說法變成他會以不要再為修的方式要更換全品的方向(向保固商)去溝通
(那就和之前說的都不一樣了,承諾也變成泡沫)

從6/13(一)截至今天,
16(四)晚上快7點又再與他溝通

他反而來說服我,以不同的說法&方式叫我再拿更換的單機回去用用看
不管是保固商,或者是電信公司,更甚至是手機商
真的覺得消費者不應該去承擔這樣的風險

再加上真的很像人球,他們各說各話
我的權益在哪
承諾了又算甚麼
讓我這一路的感受是
保固商及電信公司完全沒有誠意要解決問題
為了一隻維修單位(保固商)修不好,電信公司承諾了也反悔
整個人都要崩潰了

所以想請問 我要寫存證信函去投訴
該如何下手??
謝謝律師[/quote:dbc58ed043]

蔡小姐:
您好!
一、由於廠商給付予您的手機有物之瑕疵存在,依民法第364條之規定,您是有權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手機的,建議您於存證信函上敘明不斷送修且更換單機,和客服經理曾經承諾之情形,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1項之規定, 向電信公司申訴。
二、若向電信公司申訴函到15日內未獲妥適處理,宜再另向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以維護您的權利。
三、以上法律意見,請卓參,謝謝。
張衞航律師敬啟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