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經商,因為顧客簽帳,到最後顧客無意償還貨款!
公司寄了存證信函,也申請了支付命令,後來法院來了一封掛號.
要本公司提出對方的營利事業登記,可是他是攤販並無登記該怎麼辦??
還有法院要對方的戶籍謄本,我該如何申請對方的戶籍謄本,需要到對方的居住所在地嗎?
如果對方一心不想償還貨款,我該怎麼辦??
法律有辦法保障公司嗎??
謝謝您的回答!!
A:
您好,
您當初申請的資料上,債務人的對象究竟是個人還是公司還是商號?你可能要自己搞清楚對象。
如果有公司設立,就會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但你說是攤販,對象應該是商號或個人。
你可以拿法院給你的通知書,去查公司登記及去戶政事務所查對方的戶籍,電腦都有連線,任何一個戶政應該都可以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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