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房屋代銷業者,建設公司開的2張票跳票了(共4張,有2張兌現),現在有第三者把該建案全部(含債權)概括承受,不過目前承受者想賴帳,請問我該採取甚麼方式?
一、可以向概括承受者申請假扣押嗎?是對個人還是該建案呢?
謝謝律師
A:
您好,
一、如果確有第三者承擔了建設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則關於建設公司跳票的支票即可向該第三者求償。
二、又聲請假扣押必需「債務人有脫產、隱匿等情形,致債權人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強制執行之虞」方可請求假扣押。如果符合上開規定,則可向法院聲請對該「第三者」為假扣押,至於假扣押的標的,只要屬於第三者之財產皆可予以假扣押,亦即如果該建案之房地於第三者概括承受後已屬於第三者之財產,在假扣押裁定下來後,就可以持以假扣押該建案的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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