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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的三角詐騙


何OO 發問於 2011-05-09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A賣名牌包包 B下標匯款並提供匯款資料 A把包包寄給B
原來實際上是B自己也利用網拍刊登同款包包當賣家 C下標匯款並提供匯款資料(B提供了A的匯款帳號給C下標匯款)
B利用C的匯款資料給A 讓A誤以為B真的匯款了 把包包寄給B.............
C有提告 目前警察只抓到A 沒抓到B 但實際上A也算是無辜的 他莫名捲入三角詐騙中
請問這樣的話A在刑事方面有罪嗎?如果刑事成立 C可以向A要求民事賠償嗎?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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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敘述的事實內容,是B詐欺C的金錢,至於B是否有詐欺A的包包,則尚有疑義。您所關心的應該是C與A的法律關係,因為A與B買賣契約究竟是否完成?對於c而言,他沒有要給付予A的意思,因此,對於A收受該金錢,可能有不當得利之情形,C得請求A不當得利返還。因為A收受的金錢可能被C請求返還,所以原初B買受包包之時,可能也有詐欺A的故意。此故,A應得向C主張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及刑事詐欺責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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