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有人跟我借了幾萬元, 但沒有借據,
但是有匯款紀錄, 也有借方自己回mail 借錢的細項,也有人證,
但是找不到人, 這樣有辦法提告嗎 ? 有勝算嗎 ?
另外, 像這樣借錢有類似追訴期這種東西嗎, 超過一定期限就不用還嗎?
謝謝
A:
您好:
如果對方於借錢之時就不打算還錢了,則可能有就詐欺的故意。在民事部份,若確屬借貸關係,對方當然就負有清償借款之義務。在刑事責任部份,如前所述,若有證據證明其借錢之初就沒有要還錢的意思,就可能有詐欺意圖及故意,可能構成刑事詐欺取財罪,所以若對方真的跑得無影無蹤,又有證據可證明其詐欺行為,得向警察局提出告訴,以保障權利。供予參酌,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