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有一問題
我翻譯了一本英文人類學著作
書稿去年十月給某一出版社看過後
該出版社決定出版
但尚未簽約
今年二月起出版社開始整理排版
本原訂四月出書
排版後進行訂正
出版社不滿意譯文
在一校中進行了大量的訂正
我先配合修改了其中五章
但出版社仍不滿意
再繼續大量修改其中兩章後
回覆我
說要延後出版
還要我做大量修改
但第一,我對他們的訂正極不滿意,已非此譯著原意,甚至擅改許多專業性的表達方式
第二,配合他們的語言模式的要求,我盡量修正了其中兩章,但仍非他們所能接受,
他們再以我改過後的譯文又去修改,結果我覺得看起來變成了一塌糊塗
也許譯文有不流暢處我願意修改
但出版社大量修改已使譯文面目全非
甚至失去原專業文章的感覺
我與出版社僅以email聯絡
並在去年聯絡信中
雙方彼此約定要出版此譯著
但都沒有正式簽約
但出版社已花人力排版和做了一校
請問在目前的情況下
我能與其解除合作關係另找出版商嗎
在法律上我與出版社交涉的立足點在哪裡?
謝謝
A:
丁先生您好:
1.首先,契約的成立取決於雙方意思合致,所以縱使只有電郵往覆,仍無礙於出版契約成立生效.
2.至於您認為譯文遭大量修改盡失原意部分,我會建議您先行與出版社面對面溝通,若雙方就翻譯內容與方式仍無法達成共識,您再向他們提出解約,以免後續爭議.
陳欣佑律師20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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