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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仍在本票法律追朔期可否出國

仍在本票法律追朔期可否出國


陳OO 發問於 2011-02-21 | 台北 | 服務業

Q: 您好~因家母民國86年簽下本票而跳票,債權人曾訴諸法律而上法院,現在未過法律追朔期,但是可以出國到國外嗎(一生的願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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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本票的時效是三年,債權若訴諸法院,僅是民事糾紛的話,不影響出國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只是民事上的紛爭上法院,當事人仍得隨時出國。
二、如果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也必需要法院有限制出境的命令,當事人才不能出國。
三、總結,如果沒有被限制出境,是可以出國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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