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本人於1年多前在某婚紗公司刷卡,因故婚期延期,無奈幾個月前分手了,目前本人正與業者協商因分手執行契約已無義意,且業者尚未提供服務予本人因此要求業者全額退費,業者依民法249定金不返還及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第十二條規定,乙方得收受定金,其金額於不超過本契約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範圍內,欲扣除本人總額20%價金,問消保官一樣會扣20%...,本人實在難以接受。
婚紗拍照屬「承攬契約」且業者和本人在簽約後並無任何有關拍照的後續行為,若消費者依民法511可終止契約那業者扣20%似有欠公平,本人可以接受依民法511但書規定,定作人終止契約後:「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只要業者能提出證明,請問本人應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才能拿回退款?感謝!
A:
內政部就此部分有婚紗契約之範本,您可上網下載並依其內容,向當地消保官提出申訴。
[quote:db6ad26bbc="陳先生"]您好:
本人於1年多前在某婚紗公司刷卡,因故婚期延期,無奈幾個月前分手了,目前本人正與業者協商因分手執行契約已無義意,且業者尚未提供服務予本人因此要求業者全額退費,業者依民法249定金不返還及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第十二條規定,乙方得收受定金,其金額於不超過本契約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範圍內,欲扣除本人總額20%價金,問消保官一樣會扣20%...,本人實在難以接受。
婚紗拍照屬「承攬契約」且業者和本人在簽約後並無任何有關拍照的後續行為,若消費者依民法511可終止契約那業者扣20%似有欠公平,本人可以接受依民法511但書規定,定作人終止契約後:「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只要業者能提出證明,請問本人應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才能拿回退款?感謝![/quote:db6ad26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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