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兼職業務私下幫客戶安裝非法軟體而被查獲,公司或負責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問題:本公司員工到職時都會簽訂不得侵權軟體切結書,內容為「嚴禁員工拷貝或盜取非法軟體使用」及「不提供、不答應客戶安裝非經授權之軟體」等條款,員工若違反上述規定,均屬個人行為….等語,公司已盡相當宣導義務了(如: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教育訓練等都有禁止條款),還會有法律及賠償責任嗎?謝謝!
A:
王小姐:
雇主若已善盡監督或選任之責,得主張免責,且最終判定權在於法官,還是請你把限制的書面約定,公司員工也可以證明的話,說服法官判定你們免責的機率就會大得多.
陳欣佑律師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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