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及父親收到支付命令,變由父親聲請異議法官也判我方勝訴,但我方因詢問不確實而有我父親一人提出異議,現在對方因我未提出異議而招到執行命令,請問我已喪失權利與時效因如何補救?(我已提出異議之訴及相關理由、證據但法官並不採用)。
A:
您好:
支付命令如經合法送達,債務人卻未異議,就會生既判力,對債務人生效。債務人如對此項債權有爭執,需另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想辦法推翻支付命令相關之債權,惟是否可以成功,仍需視個案之事證才可判斷。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電話:02-8809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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