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承作x公司承攬之機械製作及安裝工程,合約訂定是每噸多少元,實作實算計價(依過磅單重量),工程付款是每月25日依進度估驗。而今工程已完工,
總重量(過磅單合計)比x公司原先合約預估重量多出許多重量,該公司說要請其員工核對重量以便結算,而至今已過四個月,打電話催收時,該公司推說層層主管在簽核中,除合約內10%等試車及另10% x公司之甲方業主驗收後才付款外,x公司至今未給正確答覆,請問您我們該如何是好?或是先作什麼動作以保障自己?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有關工程款之催收,要小心二年的時效請求權。如對方遲遲不回覆,您應該去函催告,並在期限內提起正式訴訟,以保障您的權利。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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