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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動保債權問題?

動保債權問題?


張OO 發問於 2010-05-12 | 雲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之前公司經營者於民國82年間以公司車輛向銀行借款,後來在民國84年間因經營不善就沒有再按期向銀行繳納貸款,請問銀行的債權有期限嗎?到現在事隔那麼多年銀行是否還可以繼續追討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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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借款債權之時效依民法規定為15年。
故自公司未如期繳納貸款起15年內,銀行都可以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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