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而現在對方又說願意放棄要求損害賠償的部份,但希望我方補做他們認為顏色不良而打掉的數量
請問:我方該如何因應?
1.是要求對方簽立類似切結書以玆保證未來不會再提此賠償?而切結書在此向上面有法律上保證之效果嗎?
2.還是只需要求對方再下訂單,並收取一定之費用以資證明其補去的貨品並非因我方之錯誤而導致需要補印,以避免對方日後持此願意免費補貨的行為,再去提出損害賠償?
3.或是可以根本就不再幫對方補貨?將其置之不理?
A:
劉先生:
已回覆對方公司的要求並無理由,端看您願意如何與對方處理.
陳欣佑律師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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