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強制執行程序聲請進行, 有取得對方的薪水, 但是後來我的強制執行被對方提起訴訟撤銷,
那我會怎麼漾嗎? 我已經 執行取得的對方薪水, 會怎麼樣阿? 我可以不環給他嗎? 畢竟他欠我錢
A:
您好:
強制執行程序遭撤銷後 應該負有返還因該執行程序取得款項之義務
但建議可以待對方向你起訴請求返還時 再以對方有欠你款項主張可以抵銷 故無庸返還
郭瑋萍律師上 02-2740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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