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本公司與他公司簽訂承做合約,而今該公司要求終止合約,有幾項問題,煩請建議執行方案
1.該公司遲遲不願處理合約終止事項,試問本公司該如此處置?以確保本公司權益。
2.所謂之已完成事項如何認定?如已完成程式設計,但尚未測試驗收。
3.其電話通知終止合約後,是否本公司即應停止一切有關本合約作業?還是另有緩衝期
4.因其終止合約,導致本公司無法履約事項,如保固作業,其扣除費用應如何計算?
上述四點,煩請賜教
A:
alan你好:
1.建以發函函覆方式處理.
2.應依兩造合約認定.
3.建請信函確認,僅以口頭即停工,並無存證.
4.應以貴公司實際所受損害計算之,若對方無意賠償,只得進入訴訟0
陳欣佑律師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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