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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人數問題


柯OO 發問於 2010-02-04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在計算員工人數的時候,老闆或是雇主、公司負責人等,是否應該列入員工人數計算之內,也是否要保勞健保呢?可參考哪一項法令規章呢?


感謝您!期盼您的回覆,謝謝!

瀏覽人數:1709
蔡坤鐘

律師

萬邦法律事務所

A:  1、員工人數之計算,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等法規,
多以事業單位每月1日參加勞工保險之人數為準。
2、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而言,
一般被保險人資格為「受僱人」,
但於同法中亦有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亦可準用該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因此老闆或是雇主、公司負責人等,
是否應參加勞健保,可參考上列兩項標準決定之。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祝福一切順心!蔡坤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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