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首先謝謝您們熱心無私的付出,使我們可以得到很大的幫助,再次致上由衷的謝意!
茲有幾點問題要向大律師請教,請您指點迷津,無紉感佩:
一、本公司員工因業務侵占,於本月中旬開刑庭,法官並定月底宣判,在庭中我們提出附帶民事請求,請問後續會如何演變,刑事和民事會相互衝突嗎?我們還需要有什麼法律上的作為嗎?
二、在檢察官起訴之前,我們就被侵占之貨款,向法院提出「申請支付命令」,在刑庭出庭後一週也收到法院「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請問接著我們該怎麼辦?
會不會與上述附帶民事請求相衝突嗎?
又支付命令的時效期間多長?怎樣才不會中斷而消滅?
我們可以用「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申請強制執行嗎?申請費用會多少?
如被告無財產我們又怎麼辦?可換成債權憑證嗎?
對不起,一連串提出好多問題,實在是我們害怕後面的路不知如何走下去,懇請大律師指點迷津,好叫我們不再驚惶,謝謝您們!!
A:
您好,以下為本律師之答覆:
1.刑事與民事並不會衝突,若法院認定該員工有罪,則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刑事庭於宣判有罪時會一併將民事部分
以裁定移送到民事庭,由民事庭審理.若法院認為該員工無罪,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直接裁定駁回
2.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之後,可以憑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去國稅局查詢該員工之財產資料後,即可以直接
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設若貴公司申請支付命令之內容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均一樣,被告也一樣,則會有點衝突.因為該被告
可以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抗辯貴公司已經就同一筆貨款取得判決了
3.支付命令內之內容若為侵佔貨款係屬侵權行為,法律時效為5年,每五年要跟被告催告一次請求給付
強制執行費用為請求金額之千分之八,若執行後被告無財產 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與貴司
郭瑋萍律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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