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之前跟土銀貸款60萬.但是都被我老婆拿去花掉了.貸款的錢基本上都是他在繳.現在我跟他離暸婚.他卻不付貸款錢了.我該怎摸半呢?
A:
王先生您好:
於法律關係來說,這筆60萬貸款,是您向土銀申貸,所以土銀是債權人,您是債務人,而您與您前妻對於這60萬的法律關係,則可能為贈與、借貸‧‧若您確定沒有贈與的意思,則您可對您前妻提起給付欠款的訴訟;然而對於銀行貸款方面,您還是要自己向土銀清償!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指教
颺理法律事務所
劉家榮律師
A:
您與土銀間之債務,其債務人為您,債權人為土地銀行。與您的配偶無關。
土銀代後之六十萬元由您的太太取得,並由其清償貸款,是您與配偶間之協議,依性質可能是借貸、贈與或是委任,如
如果您目前急於離婚,那麼要準備證明這筆錢不是贈與後,而是借貸等,才有可能向她儘離催討。
或許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針對該筆六十萬元,約定清償方法。
如果不急著離婚,那麼就先等她把貸款還清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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