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這月在網路上使用雅虎的「購物中心」買了一瓶藥妝。
賣家要求要先付款才可取貨,我也就匯款過去了。但隨著說好的時間11/17匯款,11/20寄出商品,至今11/27,貨物卻沒有宅配到我家。登入詢問客服物品出貨進度,也得到回應要求我在等個幾天讓他們調閱單子。
我的疑問是,這樣消費者有受到保障嗎?「為什麼賣家可以【強制要求買家要先匯款】呢?」那這樣的話消費者萬一被騙了,不只因為申訴麻煩也常因為是小錢而不了了之。
目前有法律可以強制規定網路購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嗎(例如貨到付款)或是賣家不得強制規定先匯款?這樣不是比較好嘛?
如果沒有,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抱歉,滿腹的疑問,上網查詢了一下法律知識及消基會,還是完全不懂。所以才冒昧的進來請教。
感謝您的回覆
A:
[quote:17e2451e69="離那"]律師您好
這月在網路上使用雅虎的「購物中心」買了一瓶藥妝。
賣家要求要先付款才可取貨,我也就匯款過去了。但隨著說好的時間11/17匯款,11/20寄出商品,至今11/27,貨物卻沒有宅配到我家。登入詢問客服物品出貨進度,也得到回應要求我在等個幾天讓他們調閱單子。
我的疑問是,這樣消費者有受到保障嗎?「為什麼賣家可以【強制要求買家要先匯款】呢?」那這樣的話消費者萬一被騙了,不只因為申訴麻煩也常因為是小錢而不了了之。
目前有法律可以強制規定網路購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嗎(例如貨到付款)或是賣家不得強制規定先匯款?這樣不是比較好嘛?
如果沒有,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抱歉,滿腹的疑問,上網查詢了一下法律知識及消基會,還是完全不懂。所以才冒昧的進來請教。
感謝您的回覆[/quote:17e2451e69]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網路上購物性質上屬於買賣契約,為促進經濟之活絡,國家原則上對於契約之內容是不會強制介入干預,即契約自由原則
2."付款的方式"亦屬買賣契約內容之一部分,所以如果賣方已有標明或告知此買賣必須由買方先付款,買方了解後也同意下單購買,除非有錯誤或者其他意思表示錯誤之情形(此須由主張之一方舉證),應認此買賣契約業已成立
3.惟若您與賣方有約定交貨時間,賣方卻無故遲不交貨,已屬給付遲延之債務不履行,視具體情況您可主張催告解約或拒絕受領甚或損害賠償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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