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到國稅局申請債務人的名下財產,如不知道是否有不動產等所有權,也不知道債務人是否有在工作的話,是不是他的所得和財產都要一起申請,還是可擇一申請,如只選擇一種,要以那一種比較能夠有效取回債務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建議同時查詢「所得」及「財產」,方能瞭解其名下所有財產(包含已登記之動產、不動產,存款,任職何處…等等)。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