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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證人變成被告的問題

證人變成被告的問題


Anonymous 發問於 2009-10-24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民事A君係重要證人,法官已合法送達證書多次,原告依法於庭期1月1日可向法官提出拘提證人。
但,因查出事證,同上庭期1月1日,原告提變更追加被告即A君,也就是說,當庭A君由證人變成被告。
~~ 那麼,請問:庭日,原告主張拘提證人是否有矛盾之處呢?也就是請問,原告於庭期日如何正確主張才適法呢?


感謝答覆!

瀏覽人數:2137
蔡坤鐘

律師

萬邦法律事務所

A:  你好,以下為回覆前述提問:
首先,因A君身為證人,受法院多次通知而不到場,依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法院固得拘提之。又,若於同一日庭期,原告主張訴之變更或追加A君為被告者,此時,所應討論者為原告訴之變更或追加是否合法的問題。依民事訴訟法第255條規定,原則上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除非有同條所示例外之情形(如:經被告同意、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等等)。至於具體個案中,是否准許原告為訴之變更、追加(即原告訴之變更、追加是否合法),仍應由法院來審酌。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
祝福一切順心 ! 蔡坤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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