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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客戶


林OO 發問於 2009-09-11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因本公司是代理教育類的dvd公司,所以常常會遇到一些剛上大學但未成年的客戶,想和我們訂商品,當下我們也有告知回去必須請示父母,至於客戶是否確實有告知,我們也不知情,所以會有部份客戶再繳到一半的時候,突然不想繳,等我們打電話通知時,發現父母不知情,而家長也就以這一點來告我們騙小孩,或是要求退還商品並不繼續繳錢,根據民法78、79條,我們都了解,所以一開始也一定會請業務告訴客戶,要知會父母一聲,但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業者真的只能讓客戶將已拆封損壞的商品退回,而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嗎?讓公司損失降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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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法律關於行為能力,本來就是在保護未成年人。因此貴公司應該依民法第 80 條規定:前條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於前項期限內,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催告未成年客戶的父母親,請他們表示是否同意,然後契約才會成立生效,再交付貨品予對方,否則依法就是不同意。
貴公司想要降低風險,自然需依法律規定的程序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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