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因公司經營不善.但積欠國稅局欠款未支付.又積欠銀行借款.銀行通知要實施薪資扣押.
請問.
公司巳屆倒閉.而無法支薪.那銀行的執行命令要扣薪.要用何種方式扣呢?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若公司結束營業,就無薪資發放,即無薪資債權可供扣押,債權人就必須另行查明債務人之財產再行強制執行,若無法查得其他財產,債權人就只能換發債權憑證,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執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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