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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積欠銀行借款而實施對個人薪資三分之一扣薪動作

積欠銀行借款而實施對個人薪資三分之一扣薪動作


楊OO 發問於 2009-09-08 | 高雄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因公司經營不善.但積欠國稅局欠款未支付.又積欠銀行借款.銀行通知要實施薪資扣押.


請問.
公司巳屆倒閉.而無法支薪.那銀行的執行命令要扣薪.要用何種方式扣呢?


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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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若公司結束營業,就無薪資發放,即無薪資債權可供扣押,債權人就必須另行查明債務人之財產再行強制執行,若無法查得其他財產,債權人就只能換發債權憑證,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再行執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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