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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訂商品


陳OO 發問於 2009-09-03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有消費者在以分期付款方式訂商品時是未成年,且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在分期付款中變為成年人,那此份訂單還算成立的嗎?如日後此客戶不繳錢,我們向法定代理人聯絡,對方可以以他訂購時未成年來控訴我們嗎?因為客戶在簽立訂單之後都有陸續繳錢,且身份也轉為成年人了,這個行為算是補正行為嗎?如果是,我們可以發支付命令給對方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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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依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於其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二、因此,當行為人成年即限制原因消滅是否有承認其契約為重點?若其法定代理人未承認,而行為人於成年後承認,例如繼續繳款為承認之一種表示行為,就該契約所生之義務責任,行為人即應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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