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的父親於今年4月8日因意外過世,遺產來不及分配,但遺產稅已經申報完成,由於兄弟姐妹有間隙,所以其中有兩位不願意蓋章,所以遺產無法完成過戶,
請教以上幾個問題:
1如果一直沒有辦法完成過戶的話,是否會遭政府徵收(因為都是農地)?
2因為母親還在世,母親的分配權是二分之一嗎?其他子女在分其它的二分之一嗎(共有六位子女)?
3如果有人一直不蓋章的話,可以請法院判決分配嗎?還是有其它的辦法?
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1、如果無法完成遺產分配協議,也是可以單獨聲請辦理公同共有之登記,不會給政府徵收。
2、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應繼份,應該是平均分配,而不是單獨先分二分之一,所以每個繼承人都是七皆之一(含母親)。
3、共有人可以透過訴訟之方式,請求分割遺產。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