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一年多前我因為好心借了20萬給當時公司的一位外籍同事,當時雙方有簽下借據並蓋手印,不過因為對方並無身分証所以只留了護照影印本. 現已超過當時所約定的還錢日期, 對方說有困難, 之前也有分開還了5萬, 但因都不定時造成我的困擾. 請問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促使對方還錢ㄋ?
**當初我是用提款付現的方式
萬分感謝您的幫忙.
A:
[quote:c0e1b34148="陳真"]律師您好:
一年多前我因為好心借了20萬給當時公司的一位外籍同事,當時雙方有簽下借據並蓋手印,不過因為對方並無身分証所以只留了護照影印本. 現已超過當時所約定的還錢日期, 對方說有困難, 之前也有分開還了5萬, 但因都不定時造成我的困擾. 請問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促使對方還錢ㄋ?
**當初我是用提款付現的方式
萬分感謝您的幫忙.[/quote:c0e1b34148]
您好 ,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催促對方履行。若未履行,並可依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於此之前,若對方有收入或其他財產,應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確保將來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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