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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被騙戶口


吳OO 發問於 2009-06-02 | 台南 |

Q: 前幾天在報紙上應徵
結果對方說要拿提款卡和存摺影本
並且跟我說不會犯法
只是要讓客戶能夠匯款進來而已
之後我刷簿子有發現金額來往
就打電話過去問他們
結果他們說這是在測試
但過了約一個多星期
我要再去刷簿子才發現帳戶被凍結
據說是別的分局提報
但我完全不知情
也沒有拿到任何的利益
然後就到警局去
他也沒有做筆錄
只是要我填寫基本資料
然後就說我可以走了
等法院傳票通知

我想要問的是
現在我還需要去做掛失嗎 ?
或者是去警局備案 ?
我只有19歲沒有任何前科 ..
好怕未來就這樣因為被騙就毀掉 ..
我現在只有留著他們的電話
還有我當初寄東西過去的收據而已
報紙已經找不到了 ..
請問我該怎麼做 ?
如果被判刑大約會判多久 ?
我今年九月就得準備開學了 ...

瀏覽人數:806
葉鞠萱

律師

昍業聯合法律事務所

A:  如您所述情事
目前法院均認為將提款卡交付他人應有為詐欺集團使用之預見
多以幫助詐欺罪名判刑
判決有期徒刑數月均有可能
若非累犯,視情形將會易科罰金或緩刑
惟您均會因此有刑事前科紀錄

--
如有任何意見或疑問
請不吝與本所聯絡
謝謝
順頌時祺

葉鞠萱律師 敬上
臺北市106大安區信義路四段65號5樓
電話(TEL):02-2705-7238
傳真(FAX):02-2700-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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