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感謝陳育仁律師回覆
請問"聲請假處分"
第一步我應該如何做呢?
是否在聲請假處分後即自動禁止提示付款?
或再需向銀行做什麼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在假處分的第三人為銀行,因此銀行也會收到假處分的裁定,而不讓持票人提示付款。但准予假處分後,需另行聲請假處分之執行,銀行才會真正執行假處分。但是假處分一般約一至二個星期,你要先看發票日是何時,再來決定來不來的及執行假處分,若來不及執行假處分,那就不用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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