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管理

營業秘密管理


小O 發問於 2009-03-13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各位律師先生您們好

針對營業秘密管理面,有二個問題,想請問,煩請指教

一. 營業秘密範圍廣泛,全面的高機密管理,會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公司應如何定義機密等級呢,以做適當管理呢


二. 是不是所有的營業秘密資料,都必須標示機密等級記號,如果未於文件上註記,但已於管理總表明白列示為
機密文件,且要求員工保密,這樣是否仍可受營業秘密法保護

瀏覽人數:1513
匿名

律師

A:  您好

營業秘密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
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如符合該等規定 原則上即為營業秘密法保護之營業秘密。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有撰擬合約等疑問 可再洽談

林佳陵律師0939386189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