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經營影印店
前些日子被查到印有版權的書籍
因我剛開業只有短短的十幾天,有很多事情也不懂
因此檢察官建議對方律師希望以緩起訴的方式處理
後來對方提出附加條件22萬賠償及掛布條
起先希望對方降低金額至10萬
而後對方不斷增加條件到30萬,又要求登報道歉等等
我實在不知如何處理才好
懇請律師幫幫我
謝謝您的回復
A:
影印書籍如未經權利人同意,又不符「合理使用」之範疇,即屬侵權行為,須負法律責任。
如無法接受對造提出之和解條件,則須視檢察官與法院對本案如何處理。
由於無全案相關資料,無法提供台端個案辯護之意見,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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