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法院判決勝訢部份有強制權
已經過了一年半了對方連法院電話都不接,有效時效是否為二年呢?
那要到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申請執行嗎?如何知道被告居住地?
而執行是只要向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申請執行即可?還是要陪同執行人員去,直到拿到錢嗎?
錢不多且對方為開計程車的,有没有什麼辦法拿到錢
律師
A:
強制執行的進行,一定要查到債務人的財產才會有實益。
所以重點在你能不能查到對方的財產,法院畢竟不是討債公司,不會幫你去討債的。
你要獲得執行的效果,要拿到錢,就一定要查到對方的財產,如果查不到,就不可能拿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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