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律師:
地方調委會之調解書效力同等法院民事判決書可聲請強制執行
但若對方不履行調解內容且經查無動產不動產可供強制執行時
債權人是否另外申請債權憑證來保障債權?
若不需,又調解書之時效為多久呢?
謝謝您回復
律師
A:
如你所述,確實需要聲請債權憑證。
所謂的債權憑證,就是你憑著調解書,向債務人所在地的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同時向法院報告因債務人查無財產,故請求法院能核發債權憑證。
當你拿到債權憑證後,還是會有時效的問題,通常律師都建議當事人在五年內要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再次的強制執行,因為是以債權憑證聲請,所以法院就會知道你已經有聲請執行過,就不會再跟你收取執行費了。要記得,即使到時查不到債務人的財產,還是要聲請執行,不然時效還是會逾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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