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1.債權憑證依其債權種類有不同期限嗎?短期未及5年者以5年計算美5年換一次,如屬15年之債權則15年換一次即可是嗎?
2.請問如債務人欠繳法院裁判費(如裁定教養費),法院於取得債權憑證後,依民法規定一般債權15年的話是否僅需於15年屆期前換證,15年換證後在15年再換一次,法院之債權可永保下去是嗎?
您的回復
謝謝
律師
A: 你的二個問題,答案都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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