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在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的後面有如下之說明 :
1.起訴時,應於起訴狀原本後附上起訴狀影本,影本的份數是被告人數加一份
2.起訴狀中所引用的證據,如屬文書,請影印後提出,每份起訴狀影本後也應附證據影。
請問:
上述中所提到之 [ 起訴時 ] , 指的是將來開庭的時候嗎 ?
我現在應該只要向法院繳交[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及裁判費1000元即可, 是這樣嗎 ?
[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有需要再附上相關證據影本嗎 ?
譬如說轉帳紀錄, 當初寄給對方 的存證信函等等....?
謝謝回覆!
A:
您好:一、起訴時,是指您將起訴狀遞向法院的時候。
二、相關證物(例如轉帳紀錄影本、存證信函影本等資料)最好起訴時一併作成證物予法院,法官審理時才會比較快下判決,對台端也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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