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假扣押債務人房屋,法院查封時債權人須到場嗎?
(因房子在苗栗,我住台北)
謝謝回覆!
A:
您好:
原則上,假扣押之強制執行,會先行通知地政機關作查封的通知,其次再至現場貼封條。依強制執行法第七十六條以下的規定,基本上,債權人是不用到場的,通常有的債權人或其代理人還是會到場了解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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