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執票人持過期本票經法院本票裁定後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目前債務人因扣押命令(非假扣押)被扣押薪資及禁止對其股票作處分
債務人已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請問:
若之後債權人敗訴,而債務人因扣押命令而造成的損失(如股票價差),是否能請求賠償呢?
又在債務人異議之訴判決前,是否能請求撤銷扣押呢?
感謝.
A:
您好:
一、時效消滅之本票,仍得聲請裁定,但是債務人得提出時效抗辯為債務人異議之訴的理由,所以原則上若無其他特殊因素,您的本案判決應該會勝訴。
二、其次,假扣押造成債務人之財產上損害,得請求賠償。
三、假扣押裁定若未經抗告程序撤銷,則要等本案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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