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要求要提供公司年度接單預算,是否需要提供?並告知營業費用太高?(但依照會計師簽證報表是五年最低)那還需要提供甚麼樣的說明?監察人可以自己去找會計師? 因為之前一直去騷擾會計師事務所導致事務所不願承接我們業務,那這個部分可以如何遏止監察人的行為?
公司設立在美國,但大部分客戶位於亞洲各個國家。若要擬定合作契約,應該選擇哪國的法律作為適用法律?有哪些因素需要考慮?
我與一些朋友投資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地,建立社區。今年看公司財務報表,發現公司去年買地但項目不在報表內,反而有一筆不明3仟萬收入(據說是公司多年前賣地,錢放在其他地方,因某些因素,錢才轉回來)。公司至少6億的資產在報表內祇有1億,財務報表也少了好幾頁的附註,公司不回答任何問題...
工作沒有簽署任何合約,但有保勞健保,工作滿一個月未滿3個月,突然以不適用為由開除,也不給非離職單,口頭說我是約聘的,但沒有任何紙質的合約,請問要怎麼辦?
請問一下,有位客人來我店裡購買商品時,希望分兩單結帳,但是我已經全部一起結帳,開立發票了,事後我要求客人提供他的臉書社群媒體帳號,我才願意幫他重新更換成兩單,這樣是否會有觸犯個資法或是任何不恰當的疑慮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