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採歷年制 計算特休 特休可以累積到職日113/1/1在114/1/1 這樣是只會有7天特休 還是滿六個月的三天加上 一年的七天 共有10天
請問離職特休應以幾日計算?條件如下:1.到職日110.5.24-離職日114.7.182.特休採曆年制,每年1/1發給特休天數3.今年度特休已休50小時
想請問本人就職於某股份有限公司,到職時間為104年10月12日,若於今年度(114年)5月底離職,由於本人在公司今年年假為25天, 公司依離職比例計算10天假給我, 但查相關規定, 我工作年資已滿9年, 我查相關勞基法規定, 離職當年就是採週年制計算, 不管我在今年哪一天離職的,...
股份有限公司已停止營業其他董監事均已辭職,我是最後一位董事,無從辭去董事的情況,如今被國稅局追繳欠稅,請問是否有解?
公司於06/10召開股東會,進行董監改選,新任董監事之任期自06/10當天起算3年;依公司法規定,新任董事需於改選後15天內召開董事會,選任新任董事長請問:新任董事就任後,若未能及時選任董事長,那麼這段過渡時期,誰是公司負責人?誰有權代理董事長之職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