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的妹妹因年輕涉世不深幫同事代為轉賣一組(17片)盜版的光碟而不慎違反著作權法之前已接受法院之判決而付了9萬元的刑事役科罰金現在光碟所屬公司來向我們要求民事賠償5萬元(我妹代為轉賣的總金額約為600元,所得全數轉交給同事,沒有分毫的利益所得) 請問:1、對方公司向我們索賠...
律師您好~民法第245條規定「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請問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是如何認定?是指行為日就開始算,還是後來債權人知道有這行為那日起算?那債權人不就可以說他剛知悉有這行為就不會超過1年期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