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們屬於門市服務業,目前上班每天八小時,月休七天採排休制,請問如以此方式的休法,遇到國訂假日如不給予加班或補休給員工 是否違法?? 謝謝您
對方為專營機場接送服務,因加錯油造成車輛損耗進廠維修,維修期間要求加油站需支付營業損失,及該名司機因無車可開期間薪水。1、請問營業損失是指該公司的營業淨額嗎?2、司機因此無法上班,薪資是由我們加油站方該負責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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