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律師您好:您說“法律程序的催討”以執行名義申請,可延長票據時效,如果非法律程序的催討(如拿支票的影本來要求還款),是否時效過了,就不能再以法律程序進行催討呢?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我去年向當舖做了汽車借款至今已一年多,每個月都只繳利息利息部分早已超過當初所借的本金我發現一直繳下去也不是辦法他根本是一個無底洞不知我該如何去跟當鋪業者談比較好真的不想再無截止的繳利息了可以跟他們談分期本金嗎? ...
謝謝律師的解說您果然是很有經驗和知識的律師~事實上那間銀行在90年底時有寄存證信函告知主債務人避債情況也已知悉房屋已於主債務人開始不按期繳納前贈與過戶給我爸所以我也不明白為何要等過了那麼多年才用這個方法來逼我媽媽另外,在擔保借款當時那個業務員邀我媽順便用我家房子借了二胎30萬原本...
首先感謝陳大律師昨天的答覆。仍有疑惑的是:若票據期限已過,對方何以有其他的原因關係的請求權?(因為該票據乃替公司開給廠商的貨款,並非單純的借款)另外,信用卡的部分,如該信用卡公司已將債權移轉給其他財務公司,我該與誰談論還款事宜呢?
律師您好~我今天收到民事起訴狀內容是原告要法院裁定撤銷贈與事件 原因是因為88年時我媽有幫一個朋友連帶保證房貸那個人在90年8月就開始沒繳錢,然後消失無蹤但我媽在90年6月的時候家裡就決定要把房子過戶給我爸保管而當時那個借款人繳款都還正常所以家裡也沒想過房子過戶會跟之前的擔保有關...